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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

每次應塗上多少分量的防曬產品?

塗上足夠的防曬產品是非常重要的,一般而言,成人身體的每個部分,例如面部、頸部或耳朵,肩膀、手臂及腳部,均各需使用約5毫升(大約等同一茶匙的分量)的防曬產品,而全身約需總共用上35毫升的防曬產品。至於小朋友,每個部位則大約需使用半個茶匙的防曬產品分量。

Q2

多久便要再次補塗防曬用品?

根據澳洲防癌協會建議,每兩小時便應補塗防曬產品,進行水上活動或大量排汗的活動時,更應頻密地補塗。

Q3

防曬用品上的SPF到底是甚麼?

防曬系數SPF的全寫為Sun Protection Factor,用作量度防曬產品的防護紫外線B的能力,屬於標準化的測試,需經過實驗室定出的一套程式。SPF與延長被紫外線B曬傷有關,如SPF15的防曬乳,在10分鐘出現明顯曬傷的情況會延長至150分鐘才出現。

Q4

SPF 30度或以上的防曬產品是否足夠?

適當使用SPF 30至50的防曬產品,已可阻隔約97%至98%的UVB。雖然市面有標榜防曬指數高達SPF 100的防曬產品,但其實亦只可阻檔99%的UVB,效能幾乎和前者沒大分別,相反皮膚科專家卻指出,SPF度數過高或會阻塞毛孔,故市民應小心選擇。

Q5

怎樣才能知道我的防曬產品可以對抗紫外線A呢?

有關紫外線A 的防護,現時國際仍未有統一標準,在亞洲區普遍以PA值來表示。 要確定防曬產品能否阻隔UVA,應參閱產品上的標籤。看看當中有否顯示可阻隔UVA/UVB的字句,此外「PA+」代表防曬功能頗佳,而「PA++」及「PA+++」則分別代表良好和非常理想。

Q6

假如我使用防曬產品,就能得到完全的保護?

不一定!市面上並沒有一種完全能確保你免受紫外線傷害的防曬產品。防曬產品在你的皮膚上形成一層過濾,但仍有少量紫外光能滲透入肌膚,因此仍然有機會被曬傷。若你屬於敏感性皮膚或長時間處於陽光下,被曬傷的機會則更大。除了塗上適量的防曬產品外,另外亦要戴帽、穿上長袖外套及戴上太陽眼鏡作保護。

Q7

烏雲滿佈的日子就完全不用防曬?

其實即使是陰天,太陽內的紫外線仍然存在於我們的四周。天空中的雲層反而有機會將紫外線反射到地面,引致更大的傷害。

Q8

為甚麼要特別關注嬰兒及小朋友的防曬問題?

有研究指出,約8成紫外線對皮膚帶來的損害,都是於18歲之前已經發生,故嬰兒及小朋友,亦要做足防曬措施。而孩童的幼嫩肌膚最易受陽光損害,陽光對兒童造成的威脅特別大,長期曝曬於陽光下而導致曬傷,會成為日後皮膚製造黑色素以及演變成為皮膚癌的主要因素。從小培養兒童的防曬意識,並鼓勵他們採取安全防曬措施,最為重要。家長及長輩亦應以身作則,關注陽光可能對皮膚造成的傷害,並應該讓嬰孩遠離陽光。

Q9

假如我的皮膚曬傷、脫皮並轉得黝黑,是否代表我已患上皮膚癌?

太陽會破壞皮膚細胞的基因,若出現曬傷、脫皮便是皮膚受損的主要症狀,皮膚不但會出現細紋,歲月痕跡亦會漸漸呈現。若然持續被曝曬,皮膚細胞內的去氧核醣核酸(DNA)便會受損,日積月累之下便會導致皮膚癌。

Q10

天氣越熱是否代表紫外線越強?

並非如此,因為陽光不是透過熱力而損害皮膚。紫外線指數通常於中午時份,亦即日光最猛的時候至為強烈。但每日氣溫最高的時間通常是在下午時分,當地球表面儲夠太陽熱力之後出現,可見兩者並無關聯。太陽熱力散射出來的為紅外線(Infra-red ray)而非紫外線(UVR)。儘管是在涼快的日子,也有可能被陽光所灼傷。

Q11

使用太陽燈或室內日曬,比直接接受太陽照射更安全?

不會。室內日曬所釋放的紫外線會損害皮膚,就像將皮膚暴露於陽光下一樣。 使用室內日曬,不僅會損害皮膚並導致皮膚老化,還會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。 香港癌症基金會不建議使用室內日曬。